5月1日,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在涉及外國廠家且被認為對美國構成威脅的情況下,禁止“收購、進口、轉讓或安裝任何大容量系統電氣設備”。
文件試圖通過列舉包括網絡漏洞在內的美國大容量電力系統的安全風險證明這一禁令的合理性?!巴鈬鴮κ衷絹碓蕉嗟卦赱美國]大容量系統中創造漏洞、利用漏洞。這種大容量系統提供的電力支持著美國的國防、至關重要的緊急服務、關鍵基礎設施、經濟發展和生活方式?!?/span>
接受PV Tech采訪的律師仍在努力解讀這一措辭含糊的行政命令所包括的范圍。
Norton Rose Fulbright律師事務所在一份事先準備的聲明中表示,由于禁令中沒有明確規定哪些國家可被視為 “外國對手”,這一命令“帶來的問題多于給出的答案”。
這家律師事務所表示,該行政命令針對的是“對于系統可靠性而言必不可少的發電設備”,“實際上”并不適用風能和太陽能項目設備以及輸電網設備。特朗普曾表示,這一政策目標關聯的是煤炭和核電站。行政命令規定,用于當地配電的設施不受禁令限制。Norton Rose Fulbright表示,關于“外國對手”,行政命令中沒有特別提及任何國家,但中國(特朗普長期以來的貿易對手)似乎成為了目標。據報道,去年6月,中國公司華為關停了在美太陽能逆變器業務。此前,國會議員曾聲稱,華為可能使用這些設備干擾美國供電。
世貿組織爭執數年,太陽能行業未因新冠疫情獲寬限
Norton Rose Fulbright表示,如何實施大容量系統采購禁令仍然存疑。該命令規定,美國能源部部長將與美國國防部、國土安全部及其他機構的同僚協商,確定電力設備交易是否至少符合三條紅線中的一條,觸及這些紅線的設備交易符合被禁標準。
律師們表示,措辭似暗示受影響的交易須繞開美國能源部。
Norton Rose Fulbright表示,禁令的實際生效日期仍不清楚。其中一處措辭表示, 這一禁令適用于“行政令生效日期之后開始的交易”,但另一處又表明,禁令適用于“在行政令發布日期之前簽署的合同、批準的許可或申請”。
自特朗普總統于2017年1月宣誓就職以來,可再生能源行業就因與特朗普政府的一系列對峙被推到了風口浪尖。在特朗普任職期間,美國的太陽能貿易保護主義政策激發了美國與中國和印度之間備受矚目的世貿組織爭端,有時爭端以對華盛頓不利的裁決而告終。
特朗普于2018年制定的201條款太陽能進口關稅政策是一條重要戰線。盡管在法院遭遇挫折,又遭到以美國太陽能協會(SEIA)為代表的美國下游企業的反對,但美國政府最近又試圖取消201條款最初對雙面太陽能的豁免。取消豁免決定需要推翻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去年下達的禁令。
最近的一些爭議圍繞著可再生能源在美國新冠疫情復蘇政策中扮演的角色而展開。三月底,美國將太陽能行業排除在兩黨達成的一項2萬億美元救助方案之外,而太陽能運營商則在四月被告知,即使其他進口商因疫情獲得寬限,太陽能行業的201條款關稅也仍將保留。